腦死72小時視為過世

腦死72小時視為過世

巴人領袖阿拉法傳腦死亡。香港著名腦科醫生黃震遐指出,腦死亡即是腦部重要功能停止,病人不懂自行呼吸,要靠維生機幫助呼吸,眼球受刺激也沒有反應。他說:「如果病人連續七十二小時腦幹死亡,醫學上可斷定為死亡。」本港法律沒寫明死亡的定義,病人是否死亡,視乎醫生判斷。
黃震遐表示,如果醫生斷定病人腦死亡,理論上病人已死,可停止維生機,但部份病人家屬想拖延一段時間,這情況下,病人仍可生存一星期左右,但醫生一般會勸家人同意中止維生機,因病人身體狀況開始出現變化,家屬最終都不忍等下去,會接受親人已死,同意關掉維生機。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