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科技大學今年五月發生學生群毆事件,兩批剛完成籃球比賽的學生,疑因記分牌引起爭執毆鬥,過程被在場學生攝錄下來,事件亦受到社會人士關注。四名參與毆鬥的學生,昨獲法庭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主任裁判官指四人因「攞威」及「唔抵得」而互毆的行為,實有損本港學生形象。 記者:黃詠鍶
四名答辯人分別為二十二歲的張立濱、同為二十一歲的蘇志佳、陳栢賢及李威成。除張已畢業外,另外三人仍在科大就讀三年級。四名青年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參與五月四日科技大學的毆打事件,獲輕判簽保一千五百元守行為十二個月。
主任裁判官郭偉健向四名答辯人表示,能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屬十分幸運,並將本案與近年發生的校園暴力事件相提並論:「中、小學生涉及校園暴力事件就要被檢控,無論係感化或者失去自由都有案底,你哋呢?為咩打場籃球?為牙骱?一面就攞威攞到盡,一面就眼淺、唔抵得!」
裁判官續指,四人身為大學生卻作出如此行為,實對他們本身、學校甚至香港學生的形象受到很大傷害。他希望四人能在校外做些事來彌補,四人聽罷均顯得羞愧。
科大校長朱經武回應表示,有關學生並非蓄意傷人,獲簽保守行為不留案底處理是一個很好的結果。他續指年輕人雖不免衝動,但學生亦應安守本份,希望同學可從事件中吸取教訓並作出反省。另外,科大學生紀律委員會對有關同學會安排處理並作出建議。
事件發生於五月四日晚上十時許,兩隊屬不同House的學生在校內進行籃球賽,House4最後以四十一比三十九分險勝House3,其後House3一名學生把記分牌放回儲物室,但二十多名House4的學生表示須與記分牌拍照,但遭拒絕,兩批學生發生爭執。其後屬House4的兩名答辯人張及陳對該名學生拳打腳踢,另House4的蘇及House3的李則分別襲擊另兩位同學。事件遭在場人士以攝錄機拍下,並交警方處理。
案件編號:KTMP78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