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不為所以不能?

  因為不為所以不能?

綠色和平早前指出政府於八七年制訂的《空氣質素指標》過時,遠遠落後於歐盟及世界衞生組織的標準,要求政府從速檢討,並制訂工作計劃及時間表,以期改善香港的空氣質素。然而政府的回應令人失望,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批評「在污染嚴重的地方實施嚴謹的標準不切實際」,並指「標準過高反而會沒人願意減低廢氣排放」。
我們感謝廖局長終於承認本港空氣污染嚴重,事實上香港的空氣質素較政府所述更恐怖。以可吸入懸浮粒子為例,其濃度差不多每天都高於歐盟可容忍濃度的四至六倍;而另一污染物二氧化氮,根據香港的指標,○二年除銅鑼灣、中環及旺角三個監測站外全部達標,但若以世界衞生組織的標準來計算,全港只有塔門一個監察站能達標!
根據《空氣質素指標》○二年的香港空氣達標率竟高達百分之九十五至一百不等!廖局長在十月二十五日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的會議上亦承認,在能達到原有指標後,香港便可踏出新一步,朝更好的《空氣質素指標》前進。既然現在達標率已達九成五以上,香港政府,您還在猶豫甚麼?
廖局長批評如採納更嚴格的標準,導致空氣質素日日超標沒有意義。按照這「因為不能,所以不為」的邏輯,是否意味如香港學生的能力太差,香港的公開考試必須調低難度?「斬腳趾避沙蟲」是否就是解決問題的良方妙藥?令人覺得更奇怪的是,廖局長自己在港台的節目也承認(《明報》,今年十月二十四日)在《空氣質素指標》最初訂定時,由於空氣質素欠佳,懸浮粒子的污染濃度經常超標,需要一定時間才能改善。既然當年制訂《指標》時也有勇氣面對超標的挑戰,今天為甚麼畏首畏尾?

綠色和平副項目主任 陳宇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