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被毆官斥認人程序

嫖客被毆官斥認人程序

【本報訊】一名冷氣技工酒後與友人往嫖妓,疑要求妓女肛交被拒,遭人圍毆至重傷,事隔一周被捕的涉案男子,被控有意圖傷人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審結,法官裁決時表示,技工案發時醉眼分花,未必準確認出被告,而警方為另一名證人安排的列隊認人程序質素欠佳,製造混亂,因此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並要求主控向律政司反映警方列隊認人程序的問題。
法官指出,警方在案發後一星期,帶受傷事主重返現場認出被告,但法官指被告在案發前已喝至酩酊大醉,未必能準確認出被告,而當日與被告同往嫖妓的友人,警方為他安排一次列隊認人程序,各人均帶上浴帽和眼鏡,容易令證人受誤導,亦令程序變得混亂。
二十八歲男被告陳家銘,被控於○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有意圖傷害同齡的事主陳志文。法官裁定被告表證成立,辯方則指警方認人程序欠妥,申請終止聆訊,獲法官接納,裁定被告無罪釋放。
案件編號:DCCC883/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