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7月,香港積金局發表了一些指引,讓供款人知道強積金的收費是怎麼計算的。有關指引叫做《強積金投資基金披露守則》,而所有強積金計劃的提供者,都要遵從有關守則,讓強積金的供款人更容易理解有關基金的收費及投資表現。如有興趣知多些有關指引,可參考積金局的網頁:
買賣基金最為人詬病的問題,就是基金收費的透明度。除了管理費之外,基金還可能收取其他費用,例如行政費、律師費,甚至是顧問費用(奇怪的是基金單位持有人倚賴基金經理,但基金經理卻找顧問來建議投資策略。這點似乎有點兒那個)。
積金局的新指引,是規定強積金供應商必須使用淺白的文字,統一報表的格式及收費名稱,以及提供有助計劃成員明白強積金資料的不同工具,例如:強積金計劃所須提供的「收費表」、反映指定時段投資成本的「持續成本列表」,以及說明基金總開支佔基金資產值百分比的「基金開支比率」。此外,有關守則亦訂定一套「良好披露原則」,為強積金受託人提供指引。
對於強積金供款人來說,有多些資料參考,始終是一件好事,方便他們在投資決策之時更加準確。以基金總開支比率為例,單看有關數字,便能知道基金的營運費用是否過高。例如A基金的有關比率是2%,而B基金是4%,那麼明顯地B基金的營運存有成本過高的問題。
積金局所訂定的指引,對供款人有一定的幫助,但筆者卻認為最好能在所有強積金供款單上面,列出幾點事項,包括(1)供款人合共供了多少錢;(2)現在資產市值是多少;及(3)直至現在累計回報又是多少。
這3個項目是供款人所最關心,但偏偏現時大部份帳單只能顯示積金現時市值(第2項)是多少,其他如回報及總供款額則欠奉。
麥萃才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