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元朗發生不可思議的棄嬰事件,一名僅七個月大的女嬰一向交由外婆照顧,懷疑外婆和女嬰姨媽都不滿此安排,昨日竟將女嬰送到其祖父元朗住所大廈停車場,把女嬰放在超級市場的購物手推車後交給管理員,訛稱發現棄嬰然後離去。警方到場在購物車上發現一張寫有女嬰祖父地址和電話號碼的字條,事後聯絡到女嬰家人,經調查後再拘捕女嬰的外婆、姨媽和她的男友,案件暫列作「虐兒」處理。 記者:黃學潤、姜偉康
棄嬰現場是新元朗中心四樓停車場,昨晨十時半左右,一名五十餘歲的婦人與一對二十餘歲的男女,推着一部載着女嬰的超級市場購物手推車,向停車場管理員表示發現女嬰,管理員於是報警,但警方到場時,三名報稱發現棄嬰的男女已不知去向。
警方調查時在購物車上發現一張寫有新元朗中心二座某單位的地址,兩個電話號碼和「何先生」三個字。警方一方面將召救護員將女嬰送院檢驗,另一方面致電給「何先生」,其後證實該名所謂「何先生」,原來是女嬰的祖父(四十八歲),他接報趕往醫院了解情況。
被「遺棄」的女嬰姓何叫「阿彤」,僅七個月大,經醫生檢查後證實她健康正常。女嬰的祖父對孫女被如此對待十分憤怒,他以為「阿彤」被父母遺棄要他承擔起養育責任,在醫院激動地說:「我嘅責任已經完成,養大晒啲仔女,呢啲嘢應該畀番佢哋理,個BB女唔關我事。」
警方事後成功聯絡上「阿彤」的父母,原來她的父母都不足二十歲,由於要上班關係,平日「阿彤」由住在上水的外婆照顧。警方其後翻看停車場的閉路電視錄影帶,發現三名男女駕車到達及將女嬰放進購物車上,管理員認出他們就是聲稱發現棄嬰的男女;警方經調查後拘捕女嬰的外婆、姨媽和她的男友,事後將女嬰交還其父母帶走。
警方調查後懷疑女嬰的外婆,因不滿「湊孫」的安排,認為應由男家父母負責,因而想出此「棄嬰計」,結果要惹上「虐兒」官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