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臨時票,是選民抵達票站投票時發現自己的名字不在選民登記冊上,又或者投票資格受質疑,但獲派發臨時的選票。根據法院在選舉前最後一天的判決,選務人員必須向這些「問題」選民派發臨時票,事後再調查未被列入選民登記冊的原因,然後決定哪些選票應被點算。
臨時票是由四年前大選佛州混亂情況催生出來的選舉改革。在二○○○年,由於文書工作上的錯誤和其他過失,約一百萬名「問題」選民不獲准投票。
在今年大選臨時票制度首次在全美推行,但俄亥俄州等一些州份早已採取這種制度,但每個州處理臨時票的法例均有不同。俄亥俄於二○○○年已沿用臨時票制度,但法例列明不會在投票日十天內點算臨時票。俄亥俄州勞工多,勞工人口的特性是常常搬家,搬家後經常忘記及時登記為選民,因此有需要採用臨時票制度。
美聯社/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