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240萬贖金 遭內地公安拘捕<br>撕票案男子否認綁架謀殺男童

收240萬贖金 遭內地公安拘捕
撕票案男子否認綁架謀殺男童

【本報訊】十三歲男童五年前在學校附近遭綁架,被虐打死亡,棄屍飛鵝山,匪徒訛騙男童在生,並向其家人勒索八百萬元,經討價還價,一名同鄉男子兩個月後在內地收贖金時落網,警方起回悉數贖金。涉案被告否認綁架及謀殺罪,案件昨於高等法院開審。
五十歲被告胡偉峰被控於九九年四月二十一日,與男子張志強,綁架及謀殺男童胡灝謙。
控方開案時指,遇害男童案發時在新蒲崗的可立中學就讀中二,其父經營吊機生意,被告為順德同鄉,男童於案發日午飯時與同學往學校附近的球場打籃球,遭被告同黨張志強誘上客貨車,兩人於一小時內用鎚和石頭殺害男童,然後棄屍飛鵝山。

索八百萬贖金
控方指,張志強承認綁架罪,最終被裁定謀殺罪成立,判囚終身,張在警誡下稱,被告找他合作進行綁架,同意在贖金中拆帳兩成,男童遇襲期間曾喊「我好辛苦呀,你畀我唞吓氣啦!阿伯我認得你」,被告不理,因男童認出他的身份,將他擊斃。
兩綁匪在兩個月內,二十三度致電向男童家人勒索八百萬元,訛稱男童仍在生,藏身內地,議價後減至二百四十萬元,男童父母疑被告有份綁架,找同鄉陳壽南接觸他,被告自稱認識綁架集團,承諾可找中間人介入調停。
陳於同年七月一日,依照綁匪指示,與被告將贖金送往澳門,其後被告從一女子手上接過贖金,帶返內地,被內地公安拘捕,並在銀行保險箱內,起回悉數贖金。張志強稍後帶警方到飛鵝山找回男童屍體,發現其頭骨有多處裂痕。
案件編號:HCCC42/04

慘遭撕票男童胡灝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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