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民主政制軟硬件

加強民主政制軟硬件

蔡耀昌

自從今年四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進行釋法,及作出否決○七、○八雙普選的決定後,政府一直以此作為抵擋港人普選訴求的「盾牌」,現在更進一步以此作為否定公投的理據。可以說,藉北京「聖旨」大石壓死蟹的高壓管治方式日趨明顯。不過,筆者相信,如政府仍舊未能回應民眾要求擴大政治參與、要求普羅大眾均有權選出特首和全體立法會議員的強烈訴求,則壓抑民意的高壓管治始終不可以長久。
支持民主的社會力量堅持爭取雙普選,理據清楚不過,不用重複。筆者認為,現時並不是要求民主派回答為何人大否決○七、○八雙普選後,仍堅持那「不切實際」的政治口號,反而政府有必要回答:沒有普選的民主制度,如何改善和解決過去多年的施政失誤?如何挽回民眾對政府的信心?
無論如何,政府不能迴避的政治現實是,在現時完全不民主、民眾沒有平等的政治權利、在特首以至整體立法會組成方面沒有主導和話事權,不能根治政府合理化不足及認受性低落的管治危機問題;在過去七年多行之乏效的制度上修修補補,只是自欺欺人。這樣拖拉下去,而不向民主政制方向前進,香港將被拖死。筆者相信這絕對是港人、政府以至中央均不欲出現的局面。問題是:政府有處理這危機的遠見和勇氣嗎?

撇開普選這政治制度安排,其實政府有責任也必須作出其他制度改善,包括培養政治人才、促進政治團體發展、加強各階層民眾在政府決策中的參與角色、活躍民間社會等。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第二號報告半年前出台時,也認為這些是憲制發展重要內容的政制軟硬件改善,政府卻沒有實質計劃推動。反過來,近月有消息指政府有意在問責司局長制度上,再增設政治任命的副局長。筆者認為,在當前特首不由民主選舉產生、缺乏民意認受的前提下,由特首政治任命的局長也好、副局長也好,不但無助培養政治人才,反而進一步強化現時的小圈子政治,再次開民主政制倒車。
至少在表面上,政府再不能否認有責推動本港民主進程,以邁向全面普選。為此,政府除了要認真回應民眾普選訴求,也應同時全方位加強政治制度的軟硬件,為強化民主制度鋪路。
具體來說,筆者認為有四方面的工作是必要的:第一,在特首以至立法會選舉以外,區域架構(即區議會)的選舉、組成和權力分配對推進民主、加強政治參與及培訓政治人才起重要作用。因此政府應履行去年底的承諾,盡快檢討區議會的組成和職權,全面取消委任制及給予區議會地區決策的權力。第二,研究訂立政黨法,給予政黨應有的政治地位和考慮資助政黨發展,促使政黨成熟。第三,委任更多各階層、持不同觀點、具代表性人士加入政府主要法定組織及諮詢委員會,並加強有關機構的運作透明度和問責性,令政府施政決策獲更多民意支持。及第四,檢討限制民間團體發展的法例(如《社團條例》、《公安條例》等),推動設立更多資助基金以支援民間工作,活躍民間社會。推動民主發展不能空談,更不應拖延,請政府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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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民主動力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