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今年中雪卡毒個案大增,中毒人數逾二百人,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梁永立表示,長遠必須立法規管珊瑚魚進口,該署擬在下月向立法會提交建議規管方向,包括要求每批珊瑚魚都要獲發准許入口證、規定進口卸貨地點、入口商一定要有銷售紀錄,以及食環署有法定權力在必要時銷毀有問題珊瑚魚。 記者:梁洵瑜
香港海鮮業聯合總會主席李彩華反對立法規管,他強調業界最近已推出行業守則,包括禁止會員從高危地區入口珊瑚魚,並發出安全Q嘜保證。他認為食環署應予業內一年時間,完善有關措施,確保公眾安全,「畀一年時間我哋,到時做唔好至立法」,毋須急於立法。
食環署署長梁永立說,雖然海鮮業正推行業內守則,改善入口珊瑚魚情況,但由於現時並無法例規管珊瑚魚入口,一旦爆發事故只能透過業內自律,如在署方勸籲下銷毀珊瑚魚,署方考慮長遠必須立法規範,並計劃在下月向立法會提交建議的規管大綱,討論後才進行立法程序,暫時未有完成立法的時間表。
該署考慮至少循四個方向規管,包括要求入口商在入口每批珊瑚魚前,必須向食環署申請准許證,署方會考慮有關海產是否由高危地區入口等是否決定發出准許證;其次是只容許入口珊瑚魚在某些海鮮批發市場落貨,以便署方人員作出檢查。入口商現時可在不同地點落貨,包括香港仔魚市場、觀塘油塘魚市場、長沙灣魚類批發市場、屯門碼頭或西貢碼頭等,日後會指定入口地點。
第三是入口商必須備有一套海產的銷售紀錄,以便追查及加快堵截有問題珊瑚魚流出市面;第四則是必須賦予署方法定權力,有需要時可扣留或銷毀有問題珊瑚魚。
代表七成珊瑚魚入口商的香港海鮮業聯合總會主席李彩華稱,業界支持加強保障公眾安全,但早前食環署也希望業界先行自律,該會即時推出業內守則,承諾不會進口高危的珊瑚魚,包括南沙群島的紅鰽;南太平洋的老虎斑、西星及杉斑。承諾的會員將獲發如Q嘜標籤,供食肆及零售商參考,未來也會要求會員有一份銷售紀錄。
他認為,立法不但影響自由貿易,也擔心立法後程序繁複,「條魚好難等政府做咁多檢查同埋其他政策,等等吓條魚死咗咁點?」擔心會變相令市民食貴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