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灣仔警政大樓今年三月發生一宗懷疑女廁偷窺案,一名隸屬警隊內部核數科的妙齡女行政主任,如廁後發現招募組一名男警原來藏身女廁內,給她撞破後急步離開,事件令她擔心遭男警偷窺,甚至被暗中攝錄,故終日提心吊膽,未能專心工作,下班時更要兜路繞過招募組。涉案男警被控一項遊蕩罪,昨於東區法院受審,被裁定表證成立。 記者:羅宇光
三十四歲男被告王志浩,現已停職。他被控於今年三月四日,在灣仔警政大樓西翼二十六樓的女廁內遊蕩,導致一名女子擔心人身安全。年約二十多歲的女事主昨日供稱,二十六樓有三個部門,她隸屬內部核數科,任職二級行政主任,被告當時為招募組警員。
事主供稱,案發當日早上她到茶水間盛了一杯水,放下杯子後,前往對面的女廁,當時廁所內沒有人,她走進兩個廁格中其中一格,一會兒後聽到有人推門入女廁,並進入隔壁廁格。
事主如廁後離開廁所,步回茶水間取回杯子,轉身時嚇然發現被告從女廁走出,令她呆立當場,不懂反應,被告說了一句「我嚟搵人」便急步離開。事主返回辦公室後仍驚魂未定,向同事訴說「有個男人喺女廁行出嚟,好變態」。其後她通知上司,再到警察投訴課,最後報警處理。
事主續供,被告數年前曾幫核數科的同事製作數碼團體照,由於當年屬嶄新科技,因此對他留下深刻印象。事主擔心案發時被告已偷窺她如廁,甚至用其擅長的攝影技術暗中攝錄,以致她終日提心吊膽,未能專心工作,下班時更兜路繞過被告的招募組。
辯方律師則指出,被告當日在女廁出現,目的是找一名叫「肥姐」的清潔女工,因為「出面有同事有急事搵佢」。事主不同意,表示「搵人唔會搵到入女廁」。裁判官裁定被告表證成立,被告今日作供。
案件編號:ESCC259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