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食環署高級小販管理事務主任,○○年執勤時遭生果檔東主揮拳襲擊,倒地失去知覺達十分鐘,因頸椎神經受損,頸部常感痛楚,更殃及雙手活動能力,影響工作表現及晉升,連夫妻間性生活也變得不協調,故昨興訟高等法院,向僱主食環署及生果檔東主索償逾一百萬元。
現年五十四歲原訴人鄭隆然,七三年加入當時的巿政總署,同年加入任輔警。原訴人供稱,○○年五月三十一日與同袍於葵涌石蔭路執勤,巡經答辯人之一楊廣來經營的蔬果檔,發現檔外擺放大量荔枝出售,後巷又放置榴槤,遂決定檢控,着對方出示身份證,他口頭警告對方要搬走榴槤,楊隨即指摘他「寸」,更揮拳衝向他。
原訴人所呈醫生報告,指原訴人頸椎神經受損,此後頸部常感痛楚,雙手的活動能力亦受影響,要放棄體育活動,夫妻間性生活變得不協調。
案件編號:HCPI1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