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強姦案 辯方指女童邀被告性交

涉嫌強姦案 辯方指女童邀被告性交

【本報訊】十四歲少年涉嫌強姦同邨十四歲女童一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辯方盤問女童時,指她主動邀被告性交,而女童的十二歲胞弟作供時,則指被告曾跟着胞姊入房,胞姊大嗌「行開」,但他仍留在廳中看電視,沒入房查看。

弟:姊大嗌「行開」
根據辯方大律師所稱,案發時正值沙士肆虐,學生不用上課,事主胞弟在案發前一日,帶被告胞弟回家玩耍,事主知他有一名兄長,便邀其兄長上門,被告次日登門後,事主拉着被告的手入房,主動脫去內衣褲,進行性交,但未幾叫痛,便停了下來,事後二人同喝一罐可樂,事主否認辯方所指。
事主母親作供時,則指案發時收到女兒電話,知道被告搶去她的門匙,她到公園罵了被告一頓後,回家發覺失去兩條金鏈,她追問女兒,女兒才「眼濕濕」透露,遭被告侵犯。
案件編號:HCCC262-3/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