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日前發出了一份新聞公報,題為《諮詢委員會討論推行數碼21資訊科技策略的進展》,洋洋數百字的文稿,沒有一份報章願意刊載,皆因文稿空洞無物,說了等於白說。原本好好一個資訊科技策略,結果成為幫政府塗脂抹粉的形象工程。
今次會議也是新成立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OGCIO)的其中一項工作,但實在叫人十分失望,也顯示政府缺乏遠見,「數碼21」是香港政府早年在數碼熱潮下人有我有的歷史產物,潮流冷卻後變得棄之可惜食髓無味的雞肋。
細閱該份新聞稿的內容,當中連續三次出現「委員獲悉」的字眼,即是說政府向成員報告了電子政府計劃成績如何,取得了甚麼「顯著效益」,「下一階段的電子政府計劃」又怎樣怎樣,官話連篇後,又待三個月後才再碰面開會,究竟成員在會上提問了甚麼,會後有何跟進,文稿隻字不提。究竟我們應否對有18名成員的委員會寄予厚望?
談到數碼21資訊科技策略,筆者較關注電訊與廣播規管機制合一的問題,是首次在諮詢文件中提出,改動觸及數碼融合的法例修改,架構上涉及兩個監管機構的合併,牽連甚廣,乃香港資訊科技政策之重大改革。不過,在這個連番出現「委員獲悉」的會議上,似乎未見有成員談及這個燙手山芋。
話口未完,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曾俊華才在本月20日透露了少許有關電訊與廣播規管機制合一的時間表,明年初推出諮詢文件,三個月諮詢後,至明年中才決定有關細節。他還道出新架構的重點:「一個既精簡且專業的規管機構……由預先制訂詳細的規則,轉為採取以競爭為本的規管。預先制訂的規則和指引可能很快便會變得不合時宜、甚至阻礙推出創新服務。」
簡單而言,曾局長暗指電訊的規管已經不合時宜。不過,正如筆者上周所言,規管改革的關鍵不在事前還是事後──若政府事事以「事後監管」作出「秘密武器」,出其不意作出干預,這並非大眾之福──最重要是一個透明度高和可供預知的規管環境,讓經營商在全面了解風險下參與市場活動。
編者按:電訊管理局副總監傅小慧就上周本欄的「政府發固網新牌添政策風險」作出回應。她指出,電管局現時所建議的新規管方式,是為了符合市場的轉變,讓電盈有更大靈活性與市場上其他固網營辦商競爭。這亦是英、美、澳等地所實行的慣常規管手法。
該局又強調,落實對電盈發出新牌照,電訊局長日後若要決定是否對電盈的價格作出干預時,消費者利益當然會是其中優先考慮的因素,營辦商在決定任何服務的價格時亦應已清楚了解所要承擔的風險。
侯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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