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東方報業集團一名突發記者,於○一年萬聖節晚上,駕駛公司提供的電單車工作期間,駛至九龍灣宏照道發生交通意外,導致半身癱瘓,昨日他入稟高等法院,向東方報業集團旗下的東方報業人事資源有限公司,追討人身傷害賠償。
原訴人黃家傑為《東方日報》前突發記者,據悉○一年八月入職,意外後由腰以下沒有知覺,半身癱瘓,須以輪椅代步,現已離職。
昨日他就本報查詢回應指案件已交律師處理,不願透露詳情。
該宗交通意外發生於零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晚上九時,原訴人於入稟狀指,他受僱於東方報業人事資源有限公司,當時駕駛着公司提供的電單車工作,當駕駛至九龍灣宏照道東行線時發生交通意外,原訴人指公司提供的電單車有問題,導致他失去平衡,倒地受傷,遂追討賠償。
案件編號:HCPI988/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