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委會討論會議超時

規委會討論會議超時

【本報訊】自由黨主席田北俊較早前要求規定立法會事務委員會會議,不能超時逾十五分鐘。內會昨天討論該要求,田北俊表示,會議若拖得太長,將影響議員出席其他公務會議。但獨立議員鄭經翰反指,議員的首要任務是在議會議事,不應遷就其他工作而不准會議超時討論。
田北俊反駁:「唔係話唔開會去打golf(高爾夫),議員係需要代表立法會去開其他會。」最後以二十四票對六票,同意把田的建議交議事規則委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