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被告另涉騙案步出庭外即被捕<br>涉騙莎莎主席巨款兩被告脫罪

男被告另涉騙案步出庭外即被捕
涉騙莎莎主席巨款兩被告脫罪

【本報訊】上巿公司莎莎國際主席郭少明因不諳英文,疑遭私人女助理串同當時的未婚夫,騙他簽署授權書,擅從其銀行私人戶口滙走逾二千七百萬元一案,昨在高等法院審結,兩被告獲陪審團裁定偷竊、促致銀行作出記項及洗黑錢等九項罪全部不成立,當庭釋放,惟男被告涉與新加坡一宗行騙案有關,一步離法院,旋即遭警方拘捕,料今日將在東區法院提訊,以安排引渡。
首被告洪希汶,四十一歲,案發時為莎莎國際主席郭少明的私人助理;次被告黃源源,五十四歲,報稱商人。二人於九八年九月在新加坡結婚。本港警方於去年十二月分別從新加坡及美國將二人引渡返港受審。

拒購莎莎股票反目
當法官頒令兩名被告無罪釋放,可離開犯人欄時,突有一名身穿便服人員上前與犯人欄內的懲教署職員交談,及後知悉原來四名本港警方聯絡事務科(前身稱國際刑警香港支部)的探員已在法院外守候,當黃源源步出懲教署羈留範圍,四名探員即趨前,將黃拘捕。
警方發言人表示,黃涉嫌與新加坡一宗行騙案有關,被當地警方通緝,本港警方聯絡事務科應新加坡警方要求,將黃拘捕。
控方指,九七年五月十九日至七月十四日間,洪被指準備滙款授權書,促致郭少明在授權書上簽署,導致四筆合共逾二千七百萬元款項,從郭的銀行私人戶口滙往黃的銀行戶口,最大筆的三百二十三萬美元,則存入瑞士銀行RothschildBankAG的戶口。黃辯稱,有關款項是與郭合股投資流動視像電話,惟他拒絕代郭購買莎莎股票,結果反目,而洪對二人交易全不知情。
案件編號:HCCC26/04

因另涉新加坡騙案,次被告黃源源隨即遭警方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