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家 - 鍾偉民

小 家 - 鍾偉民

有一種討厭鬼,我們遇上了,會罵一句:「這個人,真小家!」大家都知道「小家」的意思;然而,怎麼樣才算「小家」?
某某人真才實學,而且是枝健筆,可以稱為「文學大家」,但欺世的濫竽、大學裏那些後現代寄生蟲,多蛻變為「大師」,鮮有淪為「文學小家」的;可見「大家」不是「小家」的相反,不是「小家」升值後的終極版本。
幻想自己德高望重,在夜郎國獨領風騷,那叫思覺失調,簡稱神經病,不算「小家」;但遇到真正有才能的人,刻意「沒看見」,認為只要「沒看見」,或者再找幾個「大師」團結起來,合力「沒看見」,自己就可以永垂不朽,那就是「小家」。
節儉,是美德;但對朋友「節儉」,對自己豪爽,就是「小家」。要做「大佬」,不算小家;要做「大佬」,但吃飯總要「細佬」付帳,那才叫「小家」。文醜肚餓,逢請必到,不算「小家」;吃公關飯,嫌酒不醇,怨菜不香,例必把酒杯搖來搖去扮豪客,那才真箇「小家」。窮,不算「小家」,吝嗇,也不算「小家」;看見貴價心頭好,老說:「不是錢的問題。」這才「小家」。
開店,偶然會遇到一些「小家人」。為了取悅「燦迷」,店裏常備一叠《燦語錄》;本來是賣的,封底印了「HK$15」;後來,總覺得「過門都是客」,就擱着任人取閱。
客人問一句:「可不可以取走?」我一般回答:你要多少,都可以。可惜,不時有人拿起來「打書釘」,邊打,邊笑,笑到後頭,發現印了書價,竟失禁驚呼:「吓,乜原來要畀錢㗎!」火速擲回原位。某日,一行十餘人來參觀,有個男人把語錄拿到門外蒲葵下長椅上看,看完隨眾退走,走了半條街,方才驚覺「文字有價」,馬上飛奔送還。「唔好意思,我以為唔使錢!」男人說。唉,為甚麼就是要活得這樣「典型」?把「小家」兩字,詮釋得這樣透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