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屆立法會開鑼不久,民主派能否有一番表現,言之尚早。但參考過往的經驗,但願民主派議員不要中議會毒。
盧子健
立法會的議員是尊貴的;會議廳氣派非凡;一眾官員對立法會議員表面上必恭必敬。再加上請你作為這個活動或那個活動的嘉賓的邀請,有如雪片飛來;議員在立法會專用停車場下車後,會遇到一批示威群眾,要求你為他出頭或伸冤。在傳媒的追蹤、鎂光燈的照耀下,立法會議員很難不自我感覺良好。
民主派議員當中有新有舊。有經驗的議員應該已有深刻教訓。自立法會在十三年前引進直選後,除了開始的一段短時間外,立法會的民望並不高。近幾年,只不過是特首和政府的民望特別低,議員才好像有點為民出氣作用,而不是他們的民望有甚麼反彈。
再看看那些在十多年前,已經開始當議員的民主派朋友,他們的民望現時都不如當年。現時民望較高的民主派議員都是新近或近年當選的,其頭上光環仍未被議會生活所消磨。
香港的立法會實權不多,再加上回歸後實行分組投票,幾乎沒有甚麼議員提出的議案,有機會在議會內得到通過。傳媒近年把政治新聞「小道」化、「八卦」化、「娛樂」化,議員政見鮮有為傳媒報道,惟有靠精句出位、七情上面或者言辭激烈。議事堂只是舞台,議員在台上的表現有如一場戲。
但老實說,港人對這場戲已經看膩了。因為情節愈來愈多是重複的。縱使今屆有新面孔,但如果劇本不變,民眾多看幾次便會轉台。
那麼議員可以做甚麼?首先當然是監察政府。但監察不是只簡單批評幾句,而是能跟進有關批評,跟進政府是否按社會要求,改正錯誤。例如每年審計署做了不少報告、申訴專員公署做了不少調查,有多少其結果是完整地為政府所接受和執行的呢?
其次,議員可以為民請命。社會上的弱勢社群若單靠本身資源,難以得到政府的公平待遇。議員有建制內的優勢,可以督促政府做事。
但弱勢社群不等於是與政府意見不同的人。例如公務員、尤其是中級至高級公務員,就不算是弱勢社群。他們或與政府就待遇、福利、編制等有爭議,但議員應該按道理辦事,而不能以為協助公務員就是「為民請命」。
梁耀忠議員過去多年,一直為等候英女皇或者特首發落的少年犯爭取有限刑期,就是一個真正為民請命的好例子。最近終於有突破,雖然只是一個案例,但其意義重大,對於彰顯公義的作用,遠大於一些動議辯論。
最後,很希望民主派議員朋友,能多花點工夫研究經濟政策。因為說到底,一個政府的民望,取決於其對經濟發展所作的貢獻,我相信議員亦是一樣。
我聽過一些民主派朋友說,他們不是執政黨,制訂有深度的政策也沒有意義,尤其是傳媒不會報道。這是嚴重的心態問題。如果民主派議員只做傳媒有興趣的事,在當今傳媒環境下,他們的路會愈走愈窄,但願他們認真反思一下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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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公共事務顧問,文章隔星期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