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私人草案多限制

議員提私人草案多限制

一般而言,法律草案由政府方面向立法會提出。回歸前,立法局議員提出的私人法律草案,已規定不能涉及公共開支。回歸後,有關規定進一步收緊,根據《基本法》第七十四條規定,議員私人法律草案除了不能涉及公共開支外,也不能涉及政治體制或影響政府運作,凡涉及政府政策者,提出前必須得到行政長官的書面同意。
換言之,「長毛」梁國雄欲提出公投法私人條例草案,實在困難重重。

感歎「冇手冇腳」
難怪當了八年議員的梁耀忠昨日感歎:「議員喺立法會要提法案唔止係縛手縛腳,直情係冇手冇腳!」不過,《基本法》並沒有限制或禁止香港進行公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