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若薇
筆者上周跟隨大律師訪京團拜訪內地官員時提出,中央政府邀請立法會組團北上作正式的交流,可惜京官的回應依然是一貫口脗:「我們隨時歡迎支持一國兩制,擁護《基本法》的人士。」
對此,筆者的回應是:立法會全體六十位議員都是經合法選舉選出,他們皆支持一國兩制,並曾宣誓擁護《基本法》。倘若議員在言行上有違反誓言或有關法例,可根據既定程序被取消資格;然而他們一日未被解除職務,一日都具有議員身份,在憲制上的地位毋庸置疑。
若果中央是堅持以法治國、支持法治,又怎能拒絕承認一國之下,根據不同制度產生的議員?這樣的態度,又算不算尊重一國兩制?
即使中央官員不滿某些議員的言行、作風,亦不應拒絕與他們溝通。試想想特區政府官員可否以相同的理由,不理睬個別議員?以一己的喜惡決定跟哪些議員接觸,那豈不是「人治」的做法?
本港商界、專業界別,以至基層團體的代表可以訪京,跟中央官員見面,唯獨是由港人選出來的民意代表,卻被拒諸於門外,甚至連踏足祖國的機會也沒有。這批議員代表着相當部份民意,中央堅拒與他們接觸,甚至發動「輿論大審判」,這樣子又怎能拉近中央與香港人之間的距離?
從實際需要處着眼,內地與香港在經濟(例如CEPA)、民生(例如空氣污染)、法律(例如司法互助)等各方面都有合作與聯繫,中央在政改與普選問題上,更具有最終決定權;中央與香港民間的接觸,若獨缺部份泛民主派人士,其吸納意見必難以全面,容易出現「以偏概全」的情況。
說到底,中央若要爭取港人的信任,便得求同存異,以理服人,刻意將某部份議員加以隔離,甚至肆意抨擊、攻訐,除了加速香港社會的分化,亦徒添港人的反感。
所謂「壓力愈大、反抗愈大」,長毛這次能夠高票當選,多少反映港人不滿中央及特區政府在處理二十三條及政改問題上的專橫態度。
此外李柱銘不斷被扣「賣國」、「漢奸」的帽子,但港島區選民擔憂他一旦落選,可能向國際社會發放錯誤信息,於是紛紛以選票「救李」,連排在名單第三位的黎志強亦差點當選;都能反映這個現象。
全國政協副主席羅豪才強調中華民族固有的哲學概念是「和而不同」,追求和諧與穩定。中國五千多年來以禮立國,如今泛民主派已釋出善意,提出就○七、○八政改問題與中央對話。
筆者期望新一代的胡、溫領導,能表現泱泱大國的風範,主動邀請全體泛民主派議員訪京,打開溝通與和解的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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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資深大律師及「《基本法》四十五條關注組」成員,關注組文章逢星期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