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豈有此理 - 古德明

家庭、豈有此理 - 古德明

OnSundaymorningsmyfamilyusuallyhave/hasourbreakfastintherestaurant(星期天,我們家人常上餐廳吃早餐)這條選擇題,為甚麼須選have?
這位讀者查過LongmanDictionaryofContemporaryEnglish,見有以下例句:(1)ThefamilynowliveinLondon(那家人現居倫敦)。(2)Myfamilyhasalwaysbeenclose(我們一家人關係向來密切)。他想知道family配單數或複數形式動詞,究竟有沒有原則可循。

原則其實和一般集合名詞(collectivenoun)相同:你把family當做「一個家庭」,動詞就用單數形式;當做「家庭中所有成員」,動詞則用複數形式。例如:(1)Thefamilyisthefundamentalunitofsociety(家庭是社會的基本單位)。(2)HisfamilywereallDemocrats(他家人都支持民主黨)。有時,單複數的觀念並不明顯,family就配單數或複數形式動詞都可以,例如:Thefamilynowlives/liveinLondon。
至於讀者示下的一句,則必須用have,因為原句以our(我們的)一字表明視family為「家中成員」。假如刪去our一字,則動詞用has也無不可。
「豈有此理」英文怎麼說?
「豈有此理」直譯是Thatisunreasonable!或Whatkindofreasoningisthat?不過,這成語往往只是「荒謬」的意思,最好用同義的英文字翻譯:That'soutrageous/absurd/preposterous!要古雅一點,你可以說Zounds!要粗鄙一點,你甚至可以說Sh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