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嗜賭青年因欠債墮入搵工陷阱,以本人身份資料,替人申請電話卡,只賺了三百元,卻因騙徒以電話卡打長途電話,結果被電話公司追討一萬元,惟有鋌而走險,替毒販運毒還債,昨日他在高等法院承認販運「K仔」及「搖頭丸」,判監五年十個月。
 暫委法官馮驊昨判案說,世上無不勞而獲的事,被告認為賭錢或借出身份,可得報酬,實為愚蠢的想法。
 涉案毒品包括一點六六公斤俗稱「K仔」的氯胺酮,及一百粒共九點六三克「搖頭丸」,總值三十八萬多元,被告黃振雄,現年二十一歲,有藏毒案底。
 案件編號:HCCC97/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