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商人酒店借廁罰百元

廣州商人酒店借廁罰百元

在廣州借用酒店廁所,竟要被罰款!一名到廣州洽談生意的商人因「人有三急」,走進酒店內借用廁所,卻被酒店強屈一百元罰款,最後要報警求助,才可甩身。

邊如廁邊道歉仍遭大罵
本月十四日專程到廣州參加廣交會的王先生,中午時分行經白雲區崗貝路時突然肚痛,惟有走入旁邊的穗源大酒店借用廁所,卻被酒店保安阻止。當時,王先生快步衝進廁格內,邊如廁邊向對方解釋:由於情況實在緊急,自己願意道歉。但該名保安卻站在廁所門外不停破口大罵,一直罵到王先生從廁所出來,隨即把他拉進酒店辦公室,強迫他繳交一百元罰款。
在場一名酒店經理也表示,王先生不是酒店客人,未經允許不能使用廁所。王先生認為不合理,遂報警求助,直至公安到場調解,才得以脫身。王先生批評,廣州作為一個大都市,遊客僅僅因借用酒店廁所就要罰款,實在有傷體面。家住天河區的李先生也有類似遭遇,早前在環市東路一家酒店如廁後,被酒店保安罰了一百元。
廣州市環衞局副局長梁培長表示,當局有見於市內公廁不足,去年尾曾向市內所有公共場所發出通告,要求他們對外開放廁所。但通告只屬倡導性質,若酒店拒絕,他們也無權干涉。
《新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