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集郵愛好者,將近五千張郵票放在相熟集郵社寄賣,但集郵社兩個月前突然結業,東主不知所終,集郵人士懷疑被騙,以致血本無歸,已報警調查;警方在進一步查詢後,找出另外三位受害人,將四宗案件合併,並列作「郵票失竊」處理。
其中一集郵愛好者王先生,自稱「遇人不淑」,他向記者憶述,於2002年結識了旺角砵蘭街好旺角購物中心「時代珍藏」集郵社負責人後,常到該集郵社收集郵票、亦將他過去收集的郵票,放在集郵社寄賣。
他說,兩年來,他已將四千八百多張郵票,放在集郵社寄賣,估值約十五萬元,但有否賣出,他全不知悉,而兩年來,他未獲任何分毫利潤。
王先生續稱,本年七月,前往集郵社欲查詢寄賣郵票情況時,發現集郵社已結業,他多次致電集郵社負責人,卻至今仍無法聯絡,最終報警求助。
香港警務處旺角警區函覆本報查詢稱,王先生於今年八月十日到旺角警署報案,警方在進一步查詢後,找出另外三位受害人,並於上月十三日將四宗案件合併,並列作「郵票失竊」案處理。
覆函又稱,警方上月已核實集郵社東主的個人資料,並曾搜查此人的報住地址,但他已搬出,其個人資料已輸入警方的電腦通緝名單及入境事務處的緝捕名單上。警方現階段沒發現此人行蹤。
「香港郵學會」理事長張文德指出,近年炒賣郵票風氣,雖未及97年般熾熱,但炒賣市況仍然叫好。集郵人士通常會將郵票寄賣於相熟集郵社,賣出後,行內不成文規定,集郵社可取回賣價的5%作盈利。
至於出現集郵社收得郵票後「走佬」問題,一年只發生幾宗,不算嚴重。由於較珍貴郵票,通常都會在拍賣會上進行拍賣,所以,寄賣於集郵社的郵票,估值一般不會太高,每宗損失約為數千至數萬元不等。
張文德稱,一般「走佬」的集郵社店東,取得集郵人士交來的郵票後,會轉手賣出,甚至會交由外地集郵社出售。「佢哋通常會交番畀本地其他買手,亦有人將啲郵票賣畀內地或外國,出到貨賺到錢,又唔會畀番寄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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