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 孚
十月十七日是趙紫陽的八十五歲生辰,他被困居北京的家中,他門外有成百人聚集,希望進去向他祝壽,總算有小量人被允許進去了。趙紫陽表示,他還是見不到他想見的人。
十五年來,他一直被剝奪了對外間的接觸,失去了見人的自由。他是處於被軟禁當中。
當年,他主張在民主和法制的軌道上,和平解決天安門廣場上成百萬學生的請願問題。但他自己卻在並不符合民主和法制的軌道上黯然下台,他的自由被剝奪了。
美國年年都要指摘北京在人權上的過失和錯誤,北京年年都要為自己辯護一番,但就是不能辯護他們侵犯了趙紫陽的人權的事實。趙紫陽當年因處理學運問題不符合某些人的心願,被奪去權位,失去自由,這是經過甚麼民主和法制的軌道的?他可以被認為處理學運失當而失職,但他犯了哪一條法,要因此連他的人身自由,旅行和通信的自由,會親訪友接見熟人這些基本的人權也要被剝奪麼?哪一項法律,哪一條規定被引用來這樣做?北京當局口口聲聲說,他們要依法治國,依法施政,但在對待趙紫陽的處理上,到底是依法還是違法?如果是依法,又是依的甚麼法?沒有經過任何法律的程序,就剝奪了趙紫陽的基本自由,侵犯了趙紫陽的基本人權,這能說得過去麼?這算甚麼樣的依法治國,依法施政?
「六四」已經過去了十五個年頭,當年因之受刑的許多人都已經刑滿出獄,或不刑滿而出獄到外國去「保外就醫」了,趙紫陽卻還是處於失去自由,失去基本人權的狀態中,難道北京還有甚麼法律,在處人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之外,還能剝奪人的基本自由終身或基本人權終身的規定不成?
十幾年來的事實是:趙紫陽正受到這樣的無期的對待。
這難道是北京在人權問題上一個光彩的紀錄?為甚麼不及早抹掉這樣一個污點而要讓它繼續存在?
北京當局表示,目前不考慮平反「六四」的問題。
但是不是也不考慮恢復趙紫陽的人身自由的問題呢?
這並不難,只要撤銷那重重的監視就行了,不必宣布,靜靜地撤銷就行。
讓一個八十多歲的老人,自由自在地安度他的晚年吧。他還能幹甚麼呢?這不會危害到你們的江山的穩定的。
請停止侵犯趙紫陽的基本人權,尊重趙紫陽的人身自由!
請還趙紫陽一個公道!
……………………………………………………
作者為資深報人、著名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