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可判監兩年

偷拍可判監兩年

律師梁永鏗指出,管有可以透視衣物的相機或手機不是刑事罪行,香港也沒有法例特別針對偷拍狂徒,警方檢控瞥伯,通常都會根據《刑事罪行條例》裏的遊蕩或遊蕩導致他人擔心人身安全及利益受威脅的條文。
根據法例,這項罪名的最高刑罰為監禁兩年。
在日本,有法例規定所有攝影手機的設計,拍照時必須讓手機發出咔唰的聲響,防止偷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