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黃容根在大埔大元邨的辦事處,門口六支光管,不分日夜長期開亮,附近居民認為有浪費電力及擾民之嫌。黃容根辯稱,開燈是為了方便街坊照明。
黃容根議員辦事處在大元邨泰樂樓地下,居民稱,門口騎樓底三組共六支光管,早晚長期開着,浪費能源。「佢哋24小時長開盞燈,重要開6支咁多,日頭就覺得佢浪費電力。」
本報記者致電黃容根議員辦事處查詢,接聽電話女職員對記者問及門外光管長亮問題時,即時反駁稱:「冇着喎!」當記者表示曾拍得光管在日間亮着相片後,她即改口稱:「係呀,點只6支呀,有10支㖭!我哋用嚟照住個招牌…方便啲街坊啫!」
記者再致電黃容根議員,他澄清夜間開燈是有需要,「有街坊向我哋反映,夜晚條路太黑,贊成我哋門口開燈。」至於日間開燈,他說是為了照住招牌,讓街坊知道辦事處所在。
他強調,這辦事處的開支並非用公帑,「我哋呢個辦事處冇claim政府錢,係自己畀錢,都係方便啲街坊啫!如果有居民認為嘥電,我哋會睇睇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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