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業倡建立「黑名單」制

電訊業倡建立「黑名單」制

【本報訊】消息透露,立法會議員(資訊及科技界)單仲偕下周初,將代表業界去信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曾俊華,就打擊非法或違規經營對外電訊服務(艇仔公司),及逃繳本地接駁費(LAC)及全面服務補貼(USC),提出進一步建議。

加強監管「艇仔公司」
據悉,業界認為,當局現時提供的資料未足夠幫助固網商,向違規者追收費用,尤其是違規者向當局申報的通訊量,與固網商評估的相差甚遠,故建議當局在違規個案的裁決中,公布當局調查所得的涉案金額及通訊量,以供固網商作為追收費用的參考。現時「艇仔公司」只須繳付750元牌費,便可經營對外電訊業務,業界認為,當局應檢討現時發牌制度,如參考當局早前發出的《局部實施〈電訊條例〉第8(1)(aa)條及設立類別牌照規管以預繳形式轉售電訊服務》諮詢文件中,有關以預繳形式轉售電訊服務牌照持牌人,需取得以電訊局局長為受益人的銀行擔保的建議,作為牌照條款之一。
業界又建議,電管局建立非法或違規經營者黑名單,將之用作當局批出新牌照的參考,避免違規者日後以新公司名義,繼續進行違規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