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輛私家車昨凌晨懷疑在沙田吐露港公路鬥車,其中一車在科學園對開失控撞石壆着火,車上一對男女及時跳車。意外後男司機棄下受輕傷雙程證女乘客,乘坐疑同行比拼私家車逃離現場,女傷者由途經好心司機接上車休息等候救援送院治療。警方正找尋肇事私家車司機協助調查意外原因。
昨凌晨二時許,一輛新款迷你「曲巴」私家車沿沙田吐露港公路駛往大埔方向,車速甚高,似與另一輛私家車在鬥車比拼。
迷你「曲巴」駛至科學園對開時失控,猛撞向路中心石壆後反彈回中線,車頭嚴重毀爛冒煙着火,駕車男子及姓何(二十六歲)雙程證女乘客及時跳車未有被火燒傷,途經司機報警。
一輛私家車駛經現場見發生意外立即停車,好心男司機落車上前向兩人慰問時,駕車男子竟棄下扭傷頸部及感覺頭暈女乘客,乘坐疑同行比拼的一輛私家車逃離現場。
好心司機見狀,即時將受輕傷不適女乘客攙扶上車休息等候救援。
消防員趕至將私家車火勢撲熄,女傷者送院治療。她向警方表示司機姓陳,並說認識不久。警方正根據私家車資料,找尋逃離現場姓陳司機了解意外原因。
根據本港道路交通條例,凡是交通意外中有人受傷或有第三者財物受損(包括政府公物),司機必須報案及停車留在現場協助警員調查,違例者會被檢控交通意外後遇事不報或交通意外後離開現場等罪名,最高刑罰為罰款一萬五千元及監禁十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