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愛狗市民今年二月八日看見山邊有人屠宰狗隻,警方接報搜索,在一個盛滿熱水的金屬桶中,發現一隻被拔光毛髮的唐狗,涉案地盤女工陳玉嬋(四十四歲),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屠宰狗隻作食物罪成,被判罰款一千五百元。 裁判官指出,被告自辯供詞矛盾,故判她罪名成立。 案件編號:ESS13151/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