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證監會對廣平納米(8152)主席馮照及執行董事練恩生發出「冷淡對待」令,為期2年,期內不能使用證券市場設施。證監又譴責該公司、上述兩人、執行董事翁宏文及周振光、獨立非執行董事蕭兆齡、馮惠流,及前執行董事蔣智堅,指他們違反《收購及合併守則》,未有就去年一項全面收購建議向股東發出通告。
中國創新投資(1217)執行董事向心,去年透過禹銘投資(666),以每股1仙向廣平提出全面收購。證監指經多次要求,廣平及其董事仍未向股東發通告回應該項收購建議。廣平解釋,馮照及練恩生以公司面對財政困難,及該項收購建議並不吸引為由,反對發出通告。但證監指出,廣平股東未能獲得公司提供資料及董事局意見,就是否接納收購作判斷,損害股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