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自實施新交通法,規定車主開車撞倒路人後,必須承擔一半或以上的賠償責任,引起極大迴響。廣州近幾個月來更出現連串「撞車黨」博慒「老屈」司機事件。
根據今年五月全國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任何牽涉汽車及路人的交通意外,肇事司機都要承擔責任。即使有證據證明行人違反交通安全法規,司機仍要負一半責任。廣州市至少四成車主表示,不知有關法例,並指規定對車主不公平。車主林先生說:「這樣的規定很不合理,我守規則,別人不守規則,到頭來還要我賠錢,甚麼道理?」
家住天河的嚴先生每天都經過常有路人亂過馬路的黃埔大道,他坦言感到心驚:「真是好頭痛。行人經常突然飆出來,特別是晚上,簡直防不勝防。」而近幾個月來,廣州涉嫌交通意外賠償的案件驟增,不少是「撞車黨」,扮被撞傷,強屈車主賠錢。交警提醒車主,在內地若遇上車禍,無論如何應即時報警。
《新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