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倫比亞販毒集團為爭奪毒品市場,不惜招募孩子當合約殺手,最年幼的只得八歲。毒販以高薪厚職為餌,引誘兒童到「謀殺學校」接受殺人訓練。
九歲的丹尼爾是其中一名合約殺手。他當着教練前殺狗,證明自己的「殺人天份」後,就接獲首項任務:「我跟蹤一名男子四天,然後在公園殺死他。之後,我要出席他的葬體,證明沒人看見我下手。」另一名十六歲殺手先後殺了三十人後被捕。由於他太年輕,根據哥國法例不能被判入獄,不久就獲釋,但獲釋當晚即被槍殺。他說過殺人感受:「我下手時必將刀直插對方胸口。他死後,直望他雙眼,感覺自己有神一樣的力量。」
德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