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訊四圍炳:<br>電盈入稟向政府施下馬威

傳訊四圍炳:
電盈入稟向政府施下馬威

電盈與電訊管理局大鬥法又見新發展。電盈上周公布已入稟高等法院,就政府容許城市電訊旗下香港寬頻利用電盈網絡,經營本地互聯網電話服務VoIP,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政府採取行動,禁止香港寬頻提供VoIP服務。電盈可能見來自澳洲電訊管理局的新上任OFTA競爭事務部亞頭初來報到,先來個下馬威!
事件發生整整一周,電盈再次施展其靈活談判手腕,在採取法律行動前先向政府發出最後通牒,並且向傳媒放聲氣,繼而在限期後宣布採取法律行動,連消帶打,引起了不少社會輿論。

電盈何以反應這般強烈
其實,VoIP暫時氣候未成,話音質素也沒有保證,何以電盈反應如此強烈,冒着與監管機構反面的險要對簿公堂呢?筆者的分析是,電盈意欲在政府推出VoIP諮詢文件前,藉此製造反對的社會輿論,避免政府在諮詢後進一步把VoIP服務開放,令將來每家ISP也可經營此服務;此招就算擋不了政府的發牌政策,也可以為爭取向VoIP經營商收取「買路錢」製造談判基礎。況且,近年電盈的電話市場形勢欠佳,為了向證券界和股東交代,電盈要作出更強硬的動作也是可以理解的。
筆者認為,問題的關鍵是如何理解VoIP這項服務的性質。無錯,VoIP從服務層面來說是一項基本電話服務,但是其服務的可使用率仍比不上傳統電話,遇上緊急事故時亦有可能提供不了服務,所以只能夠理解為次一等的「電話」服務。在技術層面,VoIP更只是數據服務,充其量只是寬頻網絡的一項增值服務。

很難向經營商收買路錢
若果VoIP只是一項寬頻網絡的增值服務的話,電盈的理據則說不過。目前已經有大量網上收費的電話或電訊服務提供,本地的或跨境的都有,寬頻網絡商一直也沒有收取「買路錢」。那麼,服務經營商又怎會與電盈分帳?而且用怎麼形式來計算也成問題。另方面,用戶採用甚麼類型服務,理論上寬頻網絡商不會知道,科技日新月異,將來再有多少網上收費電訊服務出現,亦沒有人得知,電訊商的責任應只是如實般將客戶的「內容」包封傳送或接收,其他的則不用管也不能管。
且看今次事件如何收科。不過,筆者認為無論如何,電盈的競爭和規管部門已經贏了,事關電盈連番的法律行動,證明了一班律師的重要地位,部門內肯定沒有冗員而避過架構重組的危險!
侯聯貴
電郵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