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任職政府部門的一名妙齡少女,為令身材苗條,三年前從「日本城」購下一部健身器材回家,但使用時一時不慎,意外撞甩門牙,令心靈大受創傷,亦擔心前途受損,昨日她入稟區域法院,向「日本城」及產品代理商,索取五十多萬元人身傷害賠償。
記者:梁偉強
本案原訴人鄭錦惠(譯音)居於元朗錦綉花園,入稟狀指她於○一年十月二十日晚上九時,發生意外,令下巴及牙齒受傷,答辯人則是日本城(香港)有限公司及瑞田床上用品有限公司。
瑞田的董事曾美霞昨對本報記者表示,涉案產品名為「修身寶」,屬健身器材,狀如車轆,兩側各有手柄,使用者雙手握緊手柄,在地上前後推動,達致修身效果。
曾美霞續指,「修身寶」由公司在內地找廠商生產,多年前推出時,頗為熱賣,「日本城」及百佳超級市場,均有代售,售價百餘元,亦有出口美加等地,事發後公司一直與原訴人商討賠償及和解方案,甚至消委會亦介入斡旋,但一直談不攏。
「我們賣了十幾二十萬部,只有今次一個投訴,海關及理工大學都測試過,證明無問題。」曾美霞表示,產品有說明書,亦附有光碟,由模特兒示範正確運動姿勢,懷疑原訴人沒有事先觀看光碟,沒有妥善使用器材,致面部撼在地上受傷。
曾美霞說,公司以售賣床上用品、五金及家具為主,健康器材是首次的投資,花費不少,本來看好產品前景,詎料惹來如此麻煩,對公司大有影響,而客戶已對產品有懷疑,不再入貨,銷售既未如理想,公司亦要停產,但因產品無問題,公司不會停售其存貨。
曾美霞說:「我哋作為貨主,願意支付佢嘅醫療費,作為安撫,不過原訴人開天索價,由最初追討二十幾萬元,增至𠵱家嘅五十幾萬元,合理與否,惟有交由法院判決。」
據了解,原訴人年約二十多歲,任職公務員,因撞甩門牙,要鑲假牙,以致心靈受創,擔心前途受損,遂追討醫藥費、假期及心靈創傷等的損失。
案件編號:DCPI1051/2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