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促銀行檢討服務守則

金管局促銀行檢討服務守則

【本報訊】星展銀行保險箱錯誤銷毀事件,暴露了在免責條款下,銀行即使疏忽,仍可毋須或只是象徵式向受影響客戶賠償的弊端,金管局昨日向認可機構發出通知,要求銀行全面檢討涉及所有銀行服務的服務專則與條款,檢視其內容是否符合銀行營運守則、條款的適切性及是否需要作出修訂。
認可機構完成檢討後,須於明年1月15日前向金管局提交報告,而有關保險箱的報告,則需於11月15日前提交。

保險箱報告下月中提交
金管局的通知指出,根據銀行營運守則5.5及5.2項,銀行在擬定服務專則及條款時,需充份考慮適用於本港法例,特別是保障消費者的法例,同時條款內容需公正及中肯地說明銀行與客戶的關係。按現行做法,免責條款是屬於銀行服務專則及條款的一部份,銀行需自行定期更新及修訂內容。
銀行公會主席王冬勝表示,公會轄下的技術營運小組已於周四開會,建議銀行尋找最佳的營運模式予業界參考,並會與業界和金管局商討後推出。至於消委會建議修改銀行營運守則,他表示已交由另一營運小組討論,並研究會否容許客戶查閱服務條款,料1個月後會提出建議。
對於發生網上銀行騙案後,銀行應否作出賠償,王冬勝認為不能一概而論,銀行方面已不斷提醒客戶,不要透過電郵提供的超連結,向其他網站提供個人資料,銀行也會經常監察有沒有假網站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