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電訊管理局昨日就規管預繳電話卡商發表諮詢文件,建議採取類別牌照規管預繳服務。電管局發言人表示,鑑於預繳服務發展蓬勃,而預繳電訊服務是事先收取服務費,過去數年當局接獲不少有關發卡商的投訴(見表),故發卡商受規管,將可有效保障消費者權益。
若實施有關建議,提供預繳電訊服務的發卡商,若沒有維持或設置任何電訊設施,便須根據類別牌照制度向電管局登記。有關諮詢為期兩個月。預繳電訊服務發卡商一般是向最終用戶出售IDD電話卡及SIM卡,他們以批發方式向網絡商購入大量通話分鐘,然後自行發出IDD卡或SIM卡,再以零售方式向消費者出售這些通話分鐘。文件建議只以一般商品方式出售IDD卡或SIM卡的商店,而不涉及發卡等行為,則不會被視為預繳電訊服務的發卡商而須受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