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近期接連發生有病人在病房內自焚自殺個案,一項研究發現,本港在兩年內共有一百六十六名公立醫院普通科病房病人自殺,當中兩成人共三十四人死亡,大部份死者均選擇於半夜時分在病房廁所內輕生;中文大學醫學院精神科教授李誠批評,本港公立醫院在預防病人自殺措施落實不足,「只達第三世界水平」。 記者:梁洵瑜
《香港醫學雜誌》十月號內刊登了一份瑪麗醫院精神科醫生研究病人在公立醫院自殺情況的文章,指由○○年四月至○二年三月底的兩年間,撇除一百宗在精神科病房自殺個案,共有一百六十六宗在普通房科病房病人自殺個案。
文章分析一百六十六宗普通科病房病人自殺個案,自殺者以男性較多,年齡中位數為五十歲。曾企圖自殺而入院的個案佔總數不足兩成,其餘逾八成自殺者是因疾病入院,當中主要患癌症、心臟病及呼吸系統病,反映預防病人自殺措施不能只集中在曾想自殺者身上。
早前瑪嘉烈醫院病人在病床上自焚,原來高達三成半自殺病人均在病床上自殺。至於自殺方法,包括高處墮下、上吊、用物件自殺及服毒等。用以自殺的物件也層出不窮,如用床單及氧氣管道來上吊或勒死自己、飲洗頭水、服阿士匹靈,甚至利用牙刷及搖控器自殺。
自殺致死的病人主要選擇在半夜時分,在病房廁所內自殺,或離開醫院範圍自殺。入院前企圖自殺者,往往在入院即日再尋死。
李誠認為,普通科病房內隱藏不少有自殺傾向的病人,病人自殺致死機會率甚高,但醫護人員缺乏相關訓練及人手不足,難以做好預防工作。同時,目前未必每間公立醫院都有精神科病床,一旦發現自殺高危病人,也不能轉介到有較適當設施的精神科病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