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師疑無牌藏迫擊炮彈殼

設計師疑無牌藏迫擊炮彈殼

【本報訊】警方今年二月在沙田乙明邨發現大批彈藥,其後拘捕一名持有槍牌的程式設計師,涉嫌違反牌照規定將一百發彈藥藏於家中,並無牌藏有一批包括霰彈槍彈藥、迫擊炮彈殼等。涉案男子被控沒有遵從牌照條款及無牌管有彈藥兩項罪名,昨於沙田裁判法院提訊,暫時毋須答辯,押後待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事發今年二月十九日,一名清潔女工在乙明邨明恩樓外發現一批彈藥藏於背囊中,警方接報到場大為緊張,經調查後拘捕報稱任職程式設計師的四十五歲男被告梁偉強。

違反槍彈牌照
梁被控一項沒有遵從牌照的條款罪名,指他持有香港槍械彈藥牌照,而有關牌照容許一百發PMCLUGER九毫米口徑彈藥,存放於紅磡的荷里活電影服務公司,但他卻於今年二月十九日,將該一百發彈藥藏於沙田乙明邨明恩樓寓所中。
被告另被控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名,指他於同日非法管有八十三發子彈彈藥、十發霰彈槍彈藥、一個子彈彈殼及一個迫擊炮彈殼。
被告聽取法庭傳譯宣讀控罪後表示明白,他暫毋須答辯,法官准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十月二十六日再訊,待控方預備轉介區域法院審理的文件。被告准以現金五千元保釋,其間不准離開香港,並須定時到警署報到。
案件編號:STCC308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