肓年也宜婚嫁

肓年也宜婚嫁

紅棉路、尖沙嘴和沙田婚姻登記處近日宣布將在2005年延長18個周六下午為市民作婚禮登記服務,但2005年是盲年,傳統認為是不利婚嫁,究竟「科學風水」又怎看呢?

文:伍懷璞[email protected] 大圖:卓裕公司

今年是「雙春兼閏月」之年,閏月,指今年有「閏二月」;「雙春」則是指今年由農曆正月初一至農曆年尾年三十晚內,分別在農曆正月十四和農曆十二月二十六日均是「立春」日,故稱「雙春」。「立春」在中國傳統曆法裏,為真正一年之始,比農曆「正月初一」更有意義和重要,此外,中國古時以農立國,古人長年觀察,認為「雙春兼閏月」之年比起無「立春」年之所謂「盲年」收成明顯好,故自古有「雙春兼閏月」為「好年」或「大吉之年」之說。

迷信生男丁機會大
至於「盲年不利婚嫁」之說,是基於我國古代重男輕女,添男丁有屋有田分,好處多多,生女則辛勞養大她後,只會嫁出去,更無田地等分,被視為「蝕本貨」,故此,古時農村人迷信,認為「雙春」之年比起「無春」之「盲年」吉利,「雙春」即男人有雙倍「春子」,自然生男丁機會大,故大利婚嫁,家族中可多一人分有財產、田地,非常「有好處」。「無春」之「盲年」因無男性之春子(解精子),生男丁機會少,夫婦間的關係亦易較差。故中國習俗「盲年不婚嫁」其實是來自「利益」之關係。

風水學「補春」法
上述是古時對「立春」,「寧可信其有」之習俗,按現今科學風水的分析,其實「雙春兼閏月」或「盲年」,男性的春子皆是一樣,絕不會有「盲年結婚不佳」或「盲年結婚無春生仔」之必然。
但是,有一點卻是大家必要留意的,人有潛意識,如一個人對上述「盲年婚嫁不佳」之說深信不疑,在潛意識中,則會在心理上有可大可小的影響,或甚者會「潛意識成真」!故此,如果這類讀者2005必要結婚,但又怕2005是盲年,筆者在此建議一個風水學上之「補春」法:即可在2005盲年結婚,但影結婚相、回鄉擺喜酒等有關喜事,則可安排在2006屬「雙春兼閏月年」補做,便可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