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何,一個普通中年婦人,今年中我從報章找到一份會計工作,往位於尖沙嘴的一家公司面試,一見成事,當時很開心。
六月十八日,第一天上班,公司只有一個男經理及兩名女職員。經理告訴我需協助客人投資,計算手續費及利潤等;他又說,公司有不少內地客戶,因為外滙管制關係不能在香港直接投資買賣,公司職員常以自己的名義替他們買賣。
上班一星期後,六月二十五日,經理宣布有剩餘的倫敦銀投資戶口,問誰人有興趣「接手」,他說:「戶口原本留畀內地客,暫時未有人認頭,如果接手咗賺到四成利潤就歸番我哋。不過,唔係你想要就畀你,要問過啲客肯唔肯。」
我聽完也沒有理會,身邊女同事表示很想認購,並對我說:「你買我就買,好快回本啫,不如一齊買!」被她游說後,我決定投資二十萬元。
但我做夢也想不到,後來經理對我說,投資蝕了十六萬元,他還扮好心說有補救方法,「𠵱家戶口只剩四萬蚊,不如補多六萬,儲夠十萬蚊資金就可以做買賣,第二朝平番個倉。」我六神無主,再掏六萬元給經理。
翌晨十時,我返公司了解結果,公司竟門庭深鎖,我不斷致電公司及同事,再沒有人接聽。我知道受騙,馬上到警署報案,迄今也沒結果,「辛辛苦苦儲咗咁多年嘅積蓄,一夜之間冇晒,只怪我太過相信人!」
消費者委員會提醒巿民,求職人士如被僱主游說投資貴金屬買賣,應提高警覺,千萬不要隨便開設投資戶口,最好先諮詢對金融投資有認識的親友,及考慮本身的經濟負擔能力。
若所提供的工作有附帶條件,要求應徵者同意投資貴金屬買賣,求職者也要提高警惕。如發現招聘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僱主聲稱可令你短期內獲利,便要小心,切勿草率投資。
根據真實個案改寫,文字由本報記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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