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起證件迫還錢 當地政府如幫兇<br>30人追債港女經理汕頭遭禁錮

扣起證件迫還錢 當地政府如幫兇
30人追債港女經理汕頭遭禁錮

【本報訊】汕頭消息:本港一間貿易公司被汕頭四間廠家指其拖欠四十萬貨款,該公司的一名香港女經理日前到汕頭的分公司上班時,被三十多人到寫字樓追債並將其禁錮三日,其間女事主飽受恐嚇,更被人打中太陽穴暈倒。女事主投訴在場的公安對事件坐視不理,直至當地政府介入後,仍要她交出回鄉證,及等候香港公司滙款五十萬元人民幣才能取回。現時在汕頭市中醫院留醫的女事主昨日向記者哭訴:「呢度冇晒法律,我好似俾人綁架勒索。」

因公司被指拖欠貨款而成代罪羔羊的女事主黃麗明,三十三歲,在本港一間美資貿易公司任經理,並擁有公司百分之五股份,每星期有幾日要到汕頭的分公司打理業務。黃已婚,且有一名兩歲大女兒。黃的丈夫陳先生昨日在港表示,已接觸其妻公司的老闆,正商討如何營救妻子回港。
「嗰三日好恐怖,咁大個人未試過咁驚。就算欠債都應該有法律方法解決,𠵱家情況好似俾人綁架勒索。」黃麗明昨日在汕頭市中醫院向記者講述事發經過時,不時失聲痛哭,她說:「我報咗公安都冇用,幾個政府部門都偏幫佢哋,(政府部門)就好似做咗幫兇。」

阻吃飯 30小時禁睡覺
黃麗明於本月三日由香港往汕頭,四日到位於汕頭市衡山路十八號錦華昌大廈705室分公司打理業務,公司內有七名職員。當日傍晚六時許,突然有五六人衝上寫字樓聲稱追債,其後人數陸續增多,最多時達三十多人。對方聲稱是代表汕頭市星藝服裝廠、謝靜蓉釘珠廠、大德製衣廠及另一間當地公司的人員,要求追債共四十萬元港幣。
有人不時向黃恐嚇說:「不還錢,信不信殺死你。」其後有人又再叫十多人到寫字樓認人,並大聲叫囂:「認住她,別讓她跑了。」
黃麗明見對方來勢洶洶,立即向當地派出所報警,但公安到場後並無採取行動將追債的人趕走,事件其後驚動當地政府和勞動保障局等部門派人到場了解事件,但均未能調解成功。女事主在兩名職員陪同下,被人輪流看守禁錮在寫字樓內三日,其間曾被人阻止飲水吃飯,又連續三十多小時不准睡覺,黃想躺在梳化休息時,就被人大力拍打門窗,並高叫:「別讓她有好日子過,別想享受。」

被打暈 公安仍阻送院
本月五日晚八時許,女事主在寫字樓內混亂中被人打中太陽穴暈倒二十分鐘,醒來時見救護人員給她搶救,但事後公安不許她送院觀察,只下令追債的人晚上不許騷擾事主休息。
直到本月六日下午二時許,事主才被帶離寫字樓到龍湖區政府大樓開協調會議,由姓賀的區委書記主持,當地公安、工商及勞動保障局等部門,以及追債公司的代表都在場開會,事主被要求寫下一份聲明,自願將回鄉證交由勞動保障局保管,並向香港公司要求滙五十萬元人民幣帶到汕頭的公證處後才可以取回證件。黃麗明昨日表示,她為求盡快恢復自由,「當時就算要我簽賣身契都會簽」。
黃又稱,其公司根本就沒有欠債,對方提出的四十萬元貨款其實是保證金,公司在今年八月交由汕頭的廠家生產的五個貨櫃服裝,但被外國客戶指不合格,令公司損失了港幣五百四十多萬元。公司只是因按合約扣起內地廠家四十萬元保證金。而雙方仍就事件交涉中,不料竟會發生被禁錮事件。
黃麗明在港的家人昨已向香港警方備案,並透過立法會議員譚耀宗向中聯辦求助。

女事主在寫字樓內被三十多人上門追債,並被禁錮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