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否認與12歲女性交

青年否認與12歲女性交

【本報訊】十八歲青年涉嫌與年僅十二歲的女朋友,兩度在黃大仙彩雲邨寓所的碌架床上格,非法性交,其中一次更發生在情人節晚上,情到濃時,青年不理熟睡在下格的雙親,仍與女友共赴巫山,此案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事主當年僅念小五
任職油漆學徒的被告姓陳,否認兩項與十三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他被捕後向警方承認,他在去年底認識女事主,知她年僅十二歲,曾兩度與她同床,但只曾親吻及撫摸她。而事主案發時念小五,現已與被告分手。
根據控方所稱,被告與雙親同睡一房,今年一月二十四日凌晨,被告將事主帶返家,父母則在下層熟睡,被告與事主睡在碌架床上層,早上家人外出,便與事主性交。
今年情人節,被告與事主外出返家後,不理熟睡在下層的父母,在上層戴上安全套性交;今年三月事主離家出走兩日,事後向警方揭發本案。
案件編號:DCCC647/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