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勿因小失大

民主派勿因小失大

毛孟靜

長毛終在誓詞前後,自添序與跋,包括要求普選。這一幕,因為個人「騷」的味道太重,事先張揚得太多,並不令人覺得快意恩仇。相反,恐怕他得的少,失的多。
而有關普選,湯家驊周前說,現有選舉制度乃係普選的絆腳石,說將起來,幾似一日不改比例代表制,香港一日不必奢談普選,姿勢胡亂傾右。長毛誓把「誓詞」一筆訴諸法庭,做將起來,只讓人覺得無事生非,狂亂傾左。
何謂因小失大,「得了一毫卻失了一塊」,西諺說的「beingpennywisebutpoundfoolish」,民主派中人在各走極端前,還請三思。既然沒有誰意圖在香港搞革命,遑論上飛鵝山打游擊,民主派議員不如實事求是,在既定的政治現實中抗爭,切忌用言語或行動把自己擠得無路可退,同時必須學習兩害取其輕。
比例代表制用諸香港並不理想,有目共睹。這個選舉制度內容之繁複花巧,之令選民無所適從,不再贅述。但要去掉這副模式,回復到單議席單票制,因為北京怕因而助民主派壯大,機會微乎其微。

要令現有制度更公平,固然有諸多方法,像讓選民在投票時有第二選擇,即是說若投的票成了一張名單的多餘票,可以把這票轉移到另一張名單。但這樣做會否令制度的繁複「更上層樓」,是另一個話題了。
要求改進比例代表制,是對的,但實在不必與普選掛鈎。兩件事,可以是兩碼子事。因為整個立法會選舉最大的一樁罪,是這邊廂足足有超過三百萬人可選出一半的立法會議席,那邊廂,卻只有區區不足二十萬的選民可選出功能界別的議員,同樣佔立會的一半數目。
只要可去掉這個大荒謬現象,即使仍沿用比例代表模式全面直選立法會議員,有何不可?起碼大圍上先更見公平。
愈是把眼下的制度說成是普選關鍵,愈是令中央要把這個制度留着不變。然後掉過頭來說,這制度用之有效,不必改了,當年何秀蘭靠這制度掹着劉慧卿衫尾入局,這次何秀蘭叨不着余若薇的光,就扯個平;還有,是你們說的,制度不改,有礙普選,那普選也就不必談了哦。恐怕會造就一幕甕中捉鱉。更令人不安的,是湯家驊的忽然選舉制度論,隱隱然像要為他所屬的四十五條關注在與北京溝通之餘,先為爭取○七、○八普選無望尋找下台階。

老早已知的事,用個新角度拿出來討論,總仍無可厚非。但誓詞一樣是老早已知的事,用個新角度以行動闡釋,訴諸法庭,見有關新聞日復一日,原先的威風殺氣淪落成「搵嘢嚟搞」的印象,令人豈止不安,簡直不快。
誠然,長毛要為個人誓詞加料,確包含了反抗權威的政治象徵。問題是這番象徵實在太抽象,既與人民福祉無關,兼且勞民傷財。
或說,平反六四、還政於民的要求,不也同樣抽象?不。六四造成的傷口,仍在淌血,必須糾正過往曾經發生的不公義;而要求普選,是為香港的未來尤其是下一代,追尋真正的人民當家作主。

選舉期間,曾有富商以為長毛沒有勝算,誇口「長毛當選我就移民」,事到如今,主角只好悶聲發大財。同樣地,長毛也曾顯然自覺選不上,也曾誇口「若當選我會拒絕宣誓」。事到如今,他不再提拒絕宣誓,改為誓詞「加料」,卻似乎仍過不了自己一關,糾纏不休,不肯見好就收。
氣頭上的話,絕大部份的人都樂意原諒及忘記。說過的話不算數?但記得嗎,人到底有變心的權利,也不見得輿論會向他窮追猛打。
長毛係要把誓詞的自加字眼,變相成為他是否「當選」的關鍵,徒讓人覺得,他把個人榮辱凌駕大眾尤其是選民利益,肯定是一幕自製的甕中捉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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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自由撰稿人,文章隔星期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