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美容中心老闆曾裕(Joyce)昨透過名下的現代廣告(香港)有限公司,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梅艷芳的遺產管理人和MuiMusicLimited,指雙方去年簽訂的兩份合約均已失效,故索償。
原訴人現代廣告(香港)有限公司,被告分別為MuiMusicLimited和梅艷芳的遺產管理人。入稟狀指,原訴人根據《法律修訂及改革(綜合)條例》,就去年八月和十月簽訂的兩份已失效的合約,追討合共二百三十萬元賠償。據悉,梅艷芳生前與現代美容中心簽下兩年廣告代言人合約,合約只履行三個月,阿梅便病逝。
負責為梅艷芳斟洽現代美容廣告的梅艷芳前經理人王敏慧(Marianne),昨日接受電話查詢,被問到現代美容追討的二百三十萬,是否阿梅提前終止合約的賠款,Marianne說:「我諗係啩,其實我收唔到任何通知或者信件,可能律師收咗,件事我交晒畀律師處理,都唔方便再講任何嘢。」
案件編號:HCA23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