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多日的擾攘及爭論、經過兩天的法庭訴訟後,梁國雄先生(長毛)昨天最終以他自己的獨特方式把法定的誓詞念完,完成了議員的宣誓程序,順利成為新一屆立法會議員。
立法會是一個職能非常多元化的政治架構,除了《基本法》所列明的多種職權如通過法例、批准預算案、質詢政府工作、辯論施政報告外,立法會的議事堂更是推廣、傳播、辯論政見及政治信念的理想場所,過去多年來議員提出的平反六四議案就是典型的例子。平反六四議案在回歸以後每年都被否決,當然也沒有促使北京政府改變對六四鎮壓的看法,但這樣的辯論卻可以讓所有人看到不同黨派議員的嘴臉,也可以讓所有人包括北京政府知道要求平反六四的聲音沒有銷聲匿迹。長毛當選議員後搞的各種「小動作」包括要更改誓詞大概就是希望充份利用立法會這方面的功用,把他個人的政治信念、把他個人的政治訊息鮮明的提出來,迫使特區政府、其他政黨及公眾面對有關問題及訴求。我們認為,只要這些政治動作不違反法律、不涉及暴力,都不成問題,更不應該影響長毛的議員資格。
不過,運用非常規或「出位」的政治動作來衝擊現行體制、來引發討論不是沒有副作用的、不是沒有壞後果的。要知道這樣的衝擊或政治動作很容易走上愈來愈激烈、愈來愈出位的不歸路,因為只有愈來愈激烈的行動才可能繼續吸引到傳媒及公眾的注意力、才可能令事件成為討論焦點;但是愈來愈激烈的行動不單容易引發衝突,更可能令公眾只看到衝突的場面及行動的形式,卻忽略了行動所代表、所象徵的政治訊息及政治信念。這樣下來,行動或衝擊的目標便無法達到。
更讓人憂慮的是,公眾可能會因為議員的「小動作」太多、衝擊太多而對議會及整個政治過程失去興趣、失去信任,甚至對民主選舉失去信心,認為民主制度帶來的只有混亂及「無政府主義」。這對香港發展民主、推動普選是不利的。
印度聖雄甘地在爭取印度獨立時也不時利用各種「小動作」及「出位」的政治行動來表達他的政治訊息、來表達要求印度獨立的訴求,例如他帶頭放棄歐式服裝改穿印度傳統服裝;例如他自行織布以抵制英國入口棉布;例如他帶領支持者自行製鹽以挑戰英國政府的禁令……等。然而甘地的行動都有一個清晰及統一的訊息,那就是要否定英國殖民政府的權威及權力、就是要讓印度人民明白印度人可以當自己的主人。香港的議員、政治人物在發動各種「出位」政治行動時大可好好參考甘地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