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父孌童案受害者入稟索償

神父孌童案受害者入稟索償

【本報訊】本港首宗神職人員孌童案主角前神父劉嘉兒,繼去年二月被裁定非禮男童及企圖肛交等罪成被判入獄四年半,日前遭受害人正式入稟高等法院,指控於九一及九二年因被劉嘉兒性侵犯受到傷害,循民事途徑向劉及天主教香港教區索償。

指教區有疏忽之責
原訴人以H為代名,在入稟狀中指控首被告劉嘉兒於九一年一月四日及九二年某一天性侵犯他,違反照顧他的責任,對他造成傷害,而次被告天主教香港教區在事件上亦有疏忽,惟入稟狀中未有透露索償金額。
劉嘉兒案是本港首宗神職人員被控性侵犯男童的案件,現年四十三歲的劉於去年二月因兩項非禮、一項誘使他人作嚴重猥褻行為及一項企圖肛交罪,被判入獄四年半。案情指劉於九一年一月四日及五日,帶當年十五歲男受害人到其觀塘聖若瑟堂神父宿舍過夜,共浴時替受害人手淫,又藉口「性治療」,把弄其下體,翌晨更三度企圖與受害人肛交;至九二年七月,劉再在宿舍非禮受害人。
劉嘉兒其後就定罪提出上訴,但今年三月遭駁回。他再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指當年他對受害人講的道歉說話成為原審重要證據,但其致歉只為保存教會聲譽,不論做過與否,都要道歉,以安撫受害人,法庭實不應接納。終審法院於今年六月批准劉嘉兒上訴,排期聆訊。
案件編號:HCPI9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