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巿公司莎莎國際主席郭少明因不諳英文,疑遭私人助理串同當時的未婚夫,騙他簽署授權書,擅自從他銀行私人戶口滙走逾二千七百萬元,轉往未婚夫或與她聯名操控的銀行戶口。該女私人助理與丈夫被控偷竊及洗黑錢等罪行,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 記者:梁瑞珮
首被告洪希汶,四十一歲,案發時為莎莎國際控股主席郭少明的私人助理;次被告黃源源,五十四歲,報稱商人,案發時二人為情侶關係,九八年九月在新加坡結婚。兩被告共被控四項偷竊、四項促致銀行作出記項,及一項處理從可公訴罪行得來的得益等罪名。
主控官開案詞指,首被告於九六年十二月獲聘出任郭的私人助理,職責包括處理郭的銀行私人戶口事宜,由於郭的英語水平頗低,需依賴首被告為他繙譯及準備英文文件,然後簽署。
九七年五月十九日至七月十四日期間,首被告先後四度準備滙款授權書,向郭解釋後讓他在授權書上簽署,導致四筆分別十二萬五千美元、六十七萬多元港幣、七十二萬三千多元港幣及三百二十三萬美元,從郭的銀行私人戶口滙往與次被告有關或次被告在中國銀行澳門分行的個人戶口,惟涉及六十多萬元的滙款因受益人與戶口持有人名字不符,故滙款未能完成。
主控官續指,最大筆的三百二十三萬美元滙款,連同郭私人戶口的結餘,款額剛在戶口透支額上限二千五百萬港元之內,滙款被存入瑞士的銀行RothschildBankAG一個戶口,該戶口由次被告透過公司AlidexPortfolioS.A.所操控。同月十五日,次被告從該瑞士銀行戶口提取三十萬美元,再將款項轉帳入他與首被告在本港滙豐銀行的聯名戶口。
其後,首被告向郭請假三天,聲稱往大馬探望患病母親,臨放假前搬走辦公枱上私人物品,於同月二十日及二十一日,兩名被告先後離港,前往漢城及三藩巿。
首被告的辦公枱因堆積大量信件,郭太的私人助理遂指示首被告助手打開信件,發現滙款通知書,郭得悉事故後致電銀行查詢,並於同月二十五日報警。兩被告於去年十二月回港,隨即被捕。
案件編號:HCCC2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