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名巴基斯坦籍男子,疑因子女被一批騎單車本地青年襲擊,○二年底約同二十多人在單車徑等候路經的單車隊,用樹幹襲擊兩名青年,釀成一死一傷案,四名被告被控謀殺及蓄意傷人兩罪。法官高嘉樂昨在高等法院表示,本案唯一目擊證人蘇志文的供詞與其他證供有出入,不能穩妥交予陪審團作考慮,故引導陪審團作出罪名不成立的裁決,四人獲判無罪釋放。
四名巴基斯坦被告順序為:MohammadAhsan、MohammadWasim、Khaled和KhanJanus,年齡二十二至三十七歲。同被控於○二年十二月九日在將軍澳廣明苑外單車徑,謀殺鄭智偉;第一、三及四被告另控於同年十二月七日,蓄意傷害陳景洪。
案件編號:HCCC1/04